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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银行: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

2022-12-23 18:41:46 来源:

    根据《公司法》、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《上市

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》、上海证券交易所《股票上市规则》《上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》和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

定,我们作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北京银行”)的独

立董事,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客观的原则,发表意见如下:

    对北京银行与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

    一是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北京银行正常授信业务,符合国家有关法

律、法规和政策的规定,不存在损害北京银行、股东,特别是中小股

东利益的情形,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,不影响北京银

行的独立性,不会对北京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、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

构成不利影响。

    二是对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,我们表示认可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

提交董事会审议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接签字页)

(此页无正文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
   对北京银行与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事前认可意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签   字   页)

张光华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赵丽芬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杨运杰

王瑞华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瞿   强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林   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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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 股份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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